近日,多位消費者反映,北京多家品牌黃金門店關門,導致消費者所托管的價值上億黃金“消失”。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來看記者調查。
多家品牌黃金門店關閉
消費者托管黃金消失
在北京市朝陽區(qū)雙井富力城三層,記者在一家掛著“中國黃金”牌子的倒閉門店附近,見到了陸先生,他正準備前往派出所遞交補充材料。透過透明圍欄可以看到玻璃櫥窗上沒有陳列任何商品。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這家店已經開了14年。然而,去年12月底這家門店突然關門,人員不知去向,此前在該門店托管的投資金條也無法提取。
消費者告訴記者,他們基本都是購買了這家門店的“無憂預定”服務,按照當時商家的宣傳:“無憂預定”是一種黃金托管服務,商家承諾消費者可將所購買的投資金條交給門店按約定期限代為保管,比如購買一年期托管可獲贈所購金條克數(shù)2.5%的純金贈品,到期后可以提貨、可續(xù)約,也可讓門店按實時金價回購。
消費者周女士稱,她就是在2015年看到門店“無憂預定”宣傳頁后決定在該門店購買黃金,周女士還拿出來自己續(xù)約多年攢下的十多個金條贈品。
突然關張的門店不只這一家,北京市海淀區(qū)華懋商廈內山東黃金柜臺的消費者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戴女士的母親自2019年首次在該柜臺購入金條后,不僅每年續(xù)約,還把在建設銀行購入的1000克投資金條也存放在該門店托管,總托管黃金金額大約為90萬元。
北京市消費者 戴女士:2022年8月底,我母親提出贖回申請后,導購和店長就拖延時間,最后還失聯(lián)了。當時遇到了另一位受害人,也是無法兌付。
中國黃金稱閉店金店為加盟店
非直營店
黃金門店突然關閉,不少消費者嘗試與品牌金店的總公司取得聯(lián)系,但總公司卻表示不能直接承擔消費者損失。
北京市消費者 唐先生:我們和中國黃金集團溝通了很多次,他們法務告知說跑路的是加盟店不是直營店,公司沒有授權相關門店開展托管服務,說沒有法律依據(jù)支持由中國黃金集團直接承擔消費者損失。
周女士給記者提供了一份今年1月份時受害者們自發(fā)統(tǒng)計金額的表格,托管數(shù)量較多的消費者金額超過200萬元,目前初步計算托管在該門店消失的黃金價值已經超過4000萬元。
然而記者看到,多位消費者提供的連續(xù)幾年的合同信息上都顯示,合同乙方為北京市朝陽區(qū)的這家“中國黃金北京概念店”,但其實記者發(fā)現(xiàn),這家店目前在股權關系上和中國黃金并無關聯(lián)。
總臺央視記者 吳哲鈺:查詢“中國黃金北京概念店”加盟商企業(yè)相關資料發(fā)現(xiàn),消費者最早是在12月26日接到關店通知,但就在12月25日,這家企業(yè)原先持股70%的大股東減資退出,此前持股僅30%股東變成獨資自然人。而且當天該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也由1000萬元減少到了300萬元,這背后的原因耐人尋味。
這并不是中國黃金第一次面臨類似的問題。2023年3月,有投資者向中國黃金提問杭州一家旗艦店關門后消費者購買的金條未能提取如何處理,公司回復:“咨詢當?shù)亟涗N商”。
中國黃金2022年財報顯示,已開業(yè)門店合計3642家,直營店僅105家,超過九成的中國黃金門店均是加盟店。
消費者唐先生給記者提供的一份銀行流水則顯示,2012年他在“中國黃金北京概念店”購入金條并進行托管時,入款賬戶名就是“中國黃金”,這些信息都讓消費者困惑不解。
北京市消費者 陸先生:沒人說過這個是直營的還是加盟的,消費者也沒法區(qū)分這個事兒,而且所有的票據(jù)抬頭寫的都是中國黃金。
中國黃金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為購買投資金條的客戶提供黃金托管服務”,但記者查閱該公司所有公告,都并未提及加盟店是否被允許提供托管服務。就以上問題,記者多次嘗試與中國黃金取得聯(lián)系,直至發(fā)稿前都沒有成功。
律師:涉事加盟金店涉嫌非法集資
記者查閱到,中國黃金對此事的最新回應是在3月20日,表示:公司已經高度重視并已成立專項小組,積極推進該事件妥善處理。目前已經與相關方開展溝通,協(xié)商解決方案,減少對公司運營造成的影響。
品牌總公司認為他們不該為消費者損失買單,而涉事加盟店企業(yè)大股東又疑似跑路,那么到底誰該來為消費者的損失負責呢?
在北京市朝陽區(qū)雙井派出所,記者遇到了不少針對此事來報案的消費者,目前均在遞交材料,等待朝陽區(qū)公安經偵大隊進一步通知調查結果。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許多消費者已連續(xù)多年和門店續(xù)約托管,然而不少人甚至都從未見過自己托管的投資金條實物。
據(jù)了解,加盟模式是國內黃金珠寶首飾品牌常見的經營模式,但是在這些加盟商很可能已經處于資不抵債或者破產清算的狀況下,消費者能否向品牌授權方索要賠償挽回自己的損失?專家表示,此類案件涉及品牌方、加盟商和消費者三方,案件處理周期會拉長,具體情況還需進一步調查。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研究員 劉彪:在老百姓看來,特許經營的加盟商和總店整齊劃一,實際上并不能夠識別背后的法律關系。司法實踐中,消費者往往出現(xiàn)問題的時候,會把總部或者品牌授權方按照共同被告的方式進行起訴。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加盟方也是獨立的法人主體,雙方并不具有隸屬關系。
記者查閱資料發(fā)現(xiàn),目前已有多地監(jiān)管部門發(fā)布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預警黃金托管騙局,提醒民眾在投資黃金托管產品前,務必查證相關機構是否具備發(fā)行或代銷資質,以免掉入非法集資陷阱,造成財產損失。
北京浩天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付希業(yè):加盟商用保本付息的方式吸引消費者參與托管服務,以黃金實物為“虛擬”擔保物,實際上消費者的資金并不對應具體的實物黃金,也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擔保措施或擔保物,實際上是以黃金投資為幌子,真正的目的就是為了吸收消費者的資金,然后挪作他用,類似的非法集資案件在現(xiàn)實生活中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