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貢r間10月5日,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在挪威揭曉。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宣布,將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授予剛果醫(yī)生穆克維格(DenisMukwege)和伊拉克雅茲迪族少女穆拉德(NadiaMurad)。
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共有331個個人或組織獲得提名,其中包括216人和115個組織。2017年諾貝爾和平獎則是頒給了反核武組織“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ICAN)。
諾貝爾和平獎創(chuàng)立于1901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是由瑞典發(fā)明家阿爾弗雷德·諾貝爾所創(chuàng)立的五個諾貝爾獎中的一個。
瑞典人諾貝爾在1895年11月27日寫下遺囑,捐獻其全部財產(chǎn)3122萬余瑞典克朗設(shè)立基金,每年把利息作為獎金,授予“一年來對人類作出最大貢獻的人”。根據(jù)他的遺囑,瑞典政府于同年建立“諾貝爾基金會”,負責(zé)把基金的年利息按五等分授予,和平獎就是其中之一。根據(jù)諾貝爾的遺囑,諾貝爾和平獎不與其他四個獎項一起在瑞典頒發(fā),而是在挪威首都奧斯陸頒發(fā)。
根據(jù)諾貝爾的遺囑,和平獎應(yīng)獎給“為促進民族團結(jié)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做出最大貢獻的人”。但近年來,評選委員會逐漸拓寬了和平獎所涵蓋的范圍。不過,該獎項也可以授予符合獲獎條件的機構(gòu)與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