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前,先做份考卷?
14 日,一份命題人是主審法官、評卷人是原、被告的 " 離婚考卷 " 在四川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出現(xiàn)。法官稱,通過讓原、被告夫妻做題考試,可以對雙方感情做一個考察,60 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余地, 60 分以下可以初步認(rèn)定婚姻關(guān)系岌岌可危。
這份考卷的答題人,是一對育有一對子女的 80 后夫妻,主張離婚的女方在做完考卷以后態(tài)度趨于冷靜,對不準(zhǔn)離婚的判決不持異議。
男方答卷
考卷:法官出題,要離婚,夫妻先答一份試卷
這份名為 " 觀音人民法庭婚姻家庭考試卷 " 的試卷,分為填空題、簡述題和陳述題等題型,滿分為 100 分。其中既有 " 結(jié)婚紀(jì)念日、配偶和孩子生日、孩子最喜歡的零食、談了多久的戀愛、家務(wù)事是怎么分工的 " 等客觀題,也有 " 陳述對婚姻和家庭現(xiàn)在的想法 " 等主觀題。
在 " 命題人 " 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法官王士雨看來,對于客觀題,夫妻心里有標(biāo)準(zhǔn)答案,而主觀題的意義在于自我評價,提出對這段婚姻的真實想法。他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這份試卷是首次也是目前唯一一次使用是在 9 月 14 日的一起離婚案中,男女雙方均為 80 后,并育有兩個孩子,女方堅持要離婚,但男方希望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