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兩起搶劫殺人案嫌犯諶瑞華,公安部B級逃犯;被捕前靠研究火鍋底料成餐飲企業(yè)合伙人
諶瑞華身上有很多標簽:大專畢業(yè)生、代課教師、公司合伙人、殺人者、公安部B級逃犯;他白天是潛心研究火鍋底料的餐飲業(yè)者,晚上是揮金如土的賭徒,他的人生,在黑與白、現(xiàn)實與過往中交錯。
2001年3月和6月,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qū)接連發(fā)生兩起搶劫案,導致1人死亡。警方偵查后發(fā)現(xiàn),時年41歲的樂山籍男子諶瑞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其列為公安部B級逃犯。其后16年,諶瑞華先后潛逃西安、新疆、內蒙古等地,在青海西寧,他研究并推廣自制火鍋底料,成為一家餐飲企業(yè)合伙人,年收入200萬元。
2017年7月4日,眉山警方將諶瑞華抓獲。見到來自四川老家的警察,諶瑞華說,“換做現(xiàn)在,即便給我50萬,我也不會去做那樣(殺人)的事。”
3個月內連發(fā)兩起搶劫案
眉山當?shù)氐牟簧倬用,至今仍?6年前發(fā)生的兩起搶劫案記憶猶新。兩案相隔3個月,案發(fā)地相距3公里,手法相似,都是以看房為名,對房主實施搶劫,不同的是,第二起案件,直接導致一名房主死亡。
2001年3月,眉山市東坡區(qū)商華街47號,一名劉姓女子遭到自稱前來租房的男子搶劫,當場劫走現(xiàn)金200余元。不到3個月,當年6月6日,3公里外的眉山市一環(huán)北路158號居民樓,再次發(fā)生一起類似案件。
警方事后查明,嫌疑人以看房為由,將車姓房主騙至其待售的房屋內,實施搶劫。遭到房主反抗后,嫌疑人使用榔頭,將房主殺死,后離開現(xiàn)場。兩起案件中,受害人手腳均被繩捆綁。
記者從眉山市東坡警方獲悉,當年6月8日下午,警方接到報案后,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并成立專案組。此外,警方對兩案實施并案偵查。調查中,眉山警方發(fā)現(xiàn),時年41歲的樂山籍男子諶瑞華有重大作案嫌疑。
作案后,諶瑞華離開眉山市。眉山警方一名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警方圍繞諶瑞華的社會關系,開展摸排走訪工作,并多次向外地公安機關發(fā)布協(xié)查通告,卻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2001年底,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分局通過四川省公安廳,報請公安部將諶瑞華列為部督B級逃犯。
潛逃16年被抓獲
諶瑞華的人生,本應有很多種可能。出生于1960年的諶瑞華,是樂山人,家中兄妹5人,諶瑞華的學歷最高。大專畢業(yè)后,諶瑞華在樂山一所學校擔任代課教師。
眉山警方介紹,諶瑞華對成功、物質欲望很強烈,于上世紀90年代左右辭職下海。其后,諶瑞華先后從事機械加工、餐飲、汽配等工作,但業(yè)績平平。
復盤諶瑞華的人生經(jīng)歷,中年喪偶或是一個拐點。新京報記者了解到,2000年前后,諶瑞華的妻子去世,其將女兒托付給家人,獨自來到眉山。
搶劫的念頭何時萌生,如今已無從知曉,但可以確定的是,諶瑞華在眉山的日子并不好過。最困難的時候,諶瑞華甚至一度在街頭以撿剩菜,收廢品為生。即便如此,他也沒有回過家鄉(xiāng),或者向親屬求助。
2001年6月,連續(xù)作案兩起的諶瑞華離開眉山,開始潛逃之旅,一走16年。眉山警方介紹,在這期間,專案組成員換了一批又一批,但均未放棄對諶瑞華的追捕。16年間,專案組先后赴重慶、云南、貴州等地開展調查摸排,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記者獲悉,今年6月底,眉山警方在公安部合成作戰(zhàn)中心的支持下,獲得諶瑞華的藏身地線索。7月4日下午17時許,警方在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中華巷,將隱姓埋名16年的諶瑞華抓獲。
目前,諶瑞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調查中。
■ 人物
白天沉默寡言 晚上揮金如土
7月12日,眉山市東坡區(qū)一環(huán)北路158號,離開家鄉(xiāng)16年的諶瑞華,在警方押解下,回到當年的案發(fā)地指認現(xiàn)場。
附近一名餐飲業(yè)主向新京報記者回憶,諶瑞華身高中等,“挺壯,頭有點禿”,光著上身,僅穿一件藍色看守所馬甲,戴著手銬。指認全程,諶瑞華的面部平靜,語速平緩,“沒有太大起伏”。
搶劫殺人案發(fā)不久,諶瑞華離開眉山,回到樂山老家。在一個凌晨,諶瑞華從四川夾江火車站出發(fā),開始了“逃亡之路”。
新京報記者從眉山警方獲悉,16年間,諶瑞華辦了假身份證,先后在西安、新疆、內蒙古等地的飯店工作。平日里,吃住均在店內,絕少與外界接觸。為防止當?shù)鼐奖P查,諶瑞華在每一處落腳點均不會超過6個月。
2009年,諶瑞華來到青海西寧,在一家火鍋店打工。身為四川人的他發(fā)現(xiàn),火鍋在當?shù)赜惺袌。隨后幾年,諶瑞華一面保持吃住均在店里的“神秘”作風,一面開始自己研制火鍋底料。
新京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潛逃到青海的諶瑞華,使用了化名,并于2013年與人合伙成立餐飲公司,諶瑞華以火鍋底料的技術入股,占股40%。昨日,新京報記者與其控股公司聯(lián)系,一名負責人拒絕透露相關信息。
在西寧的8年間,諶瑞華的收入從月薪4000元,漲至被捕前的年入200萬元。不過,由于不敢與人接觸,諶瑞華從不去大型購物場所,身上所穿衣物,基本都是200元左右的“賣場貨”。平日里,諶瑞華沉默寡言,極少與人交往。
只有到了晚上,諶瑞華才會稍稍卸下偽裝。16年間,諶瑞華流連賭場,時常一擲千金,動輒一夜輸贏數(shù)萬元。被抓獲時,身邊沒有多少積蓄。在接受警方審訊時,諶瑞華說,自己內心時常感到空虛和緊張,晚上常常整夜睡不著,只有坐在賭桌前,才會感覺到放松。面對警察,諶瑞華反復稱,“換做現(xiàn)在,即便給我50萬,我也不會去做那樣(殺人)的事。”